劉先生: 13204889955
申先生: 13739989751
任先生: 17614898888
內蒙古自治區霍林河礦區四號井田
煤炭資源勘探探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內公礦交告〔2025〕1號)
為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依據《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財綜〔2023〕10 號)、《自然資源部?財政部關于制定礦業權出讓起始價標準的指導意見》(自然資發〔2023〕166 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 號)、《內蒙古自治區全面推進煤炭礦業權競爭性出讓實施辦法》(內政辦發〔2020〕46號)等相關規定,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委托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施內蒙古自治區霍林河礦區四號井田煤炭資源探礦權掛牌出讓項目。
一、基本信息
1.出讓區塊名稱:內蒙古自治區霍林河礦區四號井田煤炭資源勘探
2.出讓區塊地理位置:通遼市霍林郭勒市
3.勘查礦種:煤
4.出讓期限:5年,從勘查許可證有效期開始之日起算
有效期屆滿前,依法依規辦理礦業權延續或保留登記。
5.出讓勘查區塊面積:出讓區塊面積、26.10平方公里(區塊范圍2000系國家大地坐標見附件2)。拐點坐標等基本情況見附件1、附件2。
6.掛牌起始價:掛牌起始價參照自然資源部、財政部《關于制定礦業權出讓收益起始價標準的指導意見》(自然資發〔2023〕166號)計算,起始價=起始價標準×成礦地質條件調整系數×勘查工作程度調整系數×礦業權面積?;袅趾拥V區四號井田煤炭資源市場化出讓起始價為人民幣525萬元整(人民幣伍佰貳拾伍萬元整)。
7.增價報價方式:同一競買人可連續或多次報價,初次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每次增價幅度為人民幣1000萬元或人民幣1000萬元的整數倍。
8.底價:本次掛牌出讓設立底價,由自然資源廳重新委托自治區地質調查研究院評估確定,在交易結束前保密且不得變更,無人報價或競買人低于底價的不成交。
9.礦業權出讓收益:在出讓時征收競爭確定的成交價;在礦山開采時,按合同約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礦權出讓收益。出讓收益分成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內財綜規〔2024〕12號)關于“礦業權范圍跨盟市、旗縣級行政區域的,按照礦業權出讓登記管理權限,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礦業權所在區域的面積占比確定對應盟市、旗縣礦業權出讓收益的分配比例、分配金額。上述費源信息應分別推送至礦業權所涉及地區主管稅務機關”規定執行。競得人繳納成交價后,由自然資源廳按照面積占比通遼市75.73%、錫林郭勒盟24.27%,分別向霍林郭勒市(36%)、扎魯特旗(39.73%)、東烏珠穆沁旗(24.27%)稅務部門推送費源信息;在礦山開采時,按年度礦產品銷售收入×出讓收益率(2.4%)計算年度應繳采礦權出讓收益,由礦業權人逐年按照霍林郭勒市(36%)、扎魯特旗(39.73%)、東烏珠穆沁旗(24.27%)比例向有關旗縣(區)稅務部門繳納出讓收益。
10.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二、出讓人、交易平臺基本信息
1.出讓人: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出讓人住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南二環路11號
聯系人:王彥
聯系電話:0471-4215471
2.交易平臺: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敕勒川大街6號
網?址: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s://ggzyjy.nmg.gov.cn/)
聯系人:趙清旭?喬廣順
電話:0471-5332644、0471-5332643
技術人員聯系電話:13214054536、15661159286、18104853219
三、競買人資格條件
1.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獨立企業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竟買;
3.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4.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5.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6.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定;
以上競買人資格條件,如與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以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為準。
四、出讓公告、提交報名文件和資格審查
(一)時間安排:
(1)公告期:2025年2月?10日9:00-2025年3月?7日17:00止
(2)報名期:2025年2月?14日9:00-2025年3月?7日17:00止
(3)網上掛牌期:2025年3月10日9:00-2025年3月?24日上午9:30止
(4)網上詢問期:網上掛牌期截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進行掛牌報價的,進入網上詢問期。網上詢問期為3分鐘。
(5)限時競價期:網上詢問期截止,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參與限時競價,進入4分鐘限時競價環節。
(6)銀行擔保保函核查時間:2025年3月10日9:00-2025年3月?19日17:00止
(7)資格審查時間:資格后審2025年3月25日9:00-2025年3月28日17:00止
(二)報名方式
意向競買人登錄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http://219.159.12.164:8090/devops/trade/index)進行報名,填寫競買申請書上傳成功后,上傳銀行擔保函掃描件,由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接收銀行擔保函原件并審核合格后,獲取競買資格,資格后審。具體操作步驟詳見“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服務中心”——礦業權資格后審競買人操作手冊。如在操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平臺聯系,技術服務聯系電話:13214054536、15661159286、18104853219。
五、CA數字證書的獲取及綁定
(一)獲取方式
競買人持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及各執行機構申請的CA數字證書且在互通名錄內,均可參與本次探礦權交易活動(完成互通的CA數字證書目錄見《完成互通CA數字證書一覽表》)。
(1)CA數字證書辦理方法及辦理時間請咨詢對應CA數字認證機構。
(2)已辦理CA數字證書的競買人,可直接綁定使用,無需重復辦理。
(二)CA數字證書驅動下載及系統綁定
(1)在計算機上插入CA數字證書,打開IE瀏覽器輸入網址http://219.159.12.164:8090/devops/trade/index進入交易系統首頁(IE瀏覽器版本為IE11);
(2)點擊左上角“請登錄”按鈕,進入登陸頁面點擊 “互認平臺認證登錄”,在認證平臺左側點擊“驅動下載”按鈕,下載并安裝驅動程序(在安裝驅動時按照提示關閉IE瀏覽器);
(3)驅動安裝完成后在交易系統登錄頁點擊“互認平臺認證登錄”,頁面自動跳轉至內蒙古公共資源交易平臺CA數字證書互認系統,輸入CA數字證書密碼,進入互認系統,點擊右上角“綁定/登錄”按鈕,在彈出窗口中點擊“企業綁定”按鈕,在彈出頁面中點擊 “讀取證書”按鈕,頁面顯示CA證書信息后填寫企業相關信息點擊“確認申請”按鈕完成綁定。
(4)交易系統網址:
http://219.159.12.164:8090/devops/trade/index
(三)競買人未按照公告及掛牌出讓文件全部要求執行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法律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四)競買人在交易系統實施的所有行為,均由交易系統服務器自動記錄,視為競買人真實或經合法授權的行為,該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競買人承擔。
(五)競買人如果連續十次輸錯密碼,交易系統將會自動鎖定該申請人的CA數字證書權限,申請人如果需要解鎖,需聯系CA數字證書發放機構,提供相關證明解除鎖定。
(六)競買人應當妥善保管數字證書和密碼。因競買人電腦操作系統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導致數字證書遺失或密碼泄漏等造成的損失,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七)競買人在參與網上公開交易活動前,應當及時檢查所使用的計算機系統,若計算機系統遭遇網絡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擊、病毒入侵等)、網絡堵塞和系統硬件故障等導致不能正常登錄交易系統進行競買申請、網上報價、限時競價的,產生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六、掛牌出讓文件的獲取
掛牌出讓文件詳見附件5《內蒙古自治區霍林河礦區四號井田煤炭資源探礦權掛牌出讓文件》。
七、銀行擔保函要求
本次競買要求意向競爭買人提交銀行擔保函,擔保金額人民幣10億元整(人民幣拾億元整),擔保有效期自報名之日起不低于4個月,擔保銀行應在呼和浩特市設有營業網點。竟買人在探礦權競買活動和合同簽訂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擔保銀行將擔保金額全額賠償賠付給出讓人。意向競買人應于報名期結束后,在2025年3月10日9:00-2025年3月19日17:00期間,向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提交銀行擔保函原件,經自然資源廳審核合格后,方可參與競買;審核不合格的,意向競買人應在2025年3月10日9:00-2025年3月19日17:00期間重新報交銀行擔保函原件,否則不得參與競買。違反本規定,干擾正當交易活動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1.提交虛假材料的。
2.在探礦權掛牌出讓公告規定的競買有效期內撤回報價的。
3.被確認為競得人后,未按掛牌出讓公告等文件要求簽訂《探礦權成交確認書》《探礦權出讓合同》的。
4.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后,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方式履行繳納出讓收益等有償處置義務的。
5.在競買活動和合同簽訂過程中存在其他違反出讓公告、雙方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
八、網上掛牌報價
公告期結束后項目進入掛牌期,競買人插入CA數字證書登錄礦業權交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掛牌期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高于底價確定為預競得人,報價低于底價不成交。項目掛牌期截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參與掛牌報價,系統自動進入三分鐘詢問期,競買人確認后進入限時競價。
九、網上限時競價
競買人需在系統設定的倒計時時間內進行報價,直至倒計時結束無人出價限時競價結束,產生當前最高報價,最高報價不低于底價的確定其為預競得人,低于底價不成交。
十、資格審查通知書
預競得人確定后,系統自動向其發放《資格審查通知書》。
十一、資格審核
本次礦業權出讓采用資格后審形式,預競得人進行線上資格審查。
(一)網上資格審查
限時競價結束后,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線進行資格審查。競買資格審查時間:2025年3月25日9:00-2025年3月28日17:00止。
預競得人需在獲得《資格審查通知書》后2個工作日內,登錄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http://219.159.12.164:8090/devops/trade/index),在“個人中心-我的文檔-資格審查通知書”,完整上傳資格審查材料。上傳結束后,由內蒙古自然資源廳、內蒙古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共同進行資質審查,審查通過發布成交公示;審查不通過取消競得資格。
資格審查資料內容文件:
1.一般情況表;
2.競買申請書;
3.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4.競買聲明;
5.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
6.意向競買人公司章程;
7.銀行擔保保函;
8.資格審查過程中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資格材料需加蓋公章并掃描成PDF格式上傳。若競買人成立新公司參與本次出讓活動,需同時提供新公司各股東公司上述1至6項材料。
十二、成交結果公示
成交結果將于《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自然資源部網站、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網站、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站、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公示10個工作日。
十三、探礦權合同簽訂和成交價繳納
出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于2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并按照《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的通知》和自治區相關規定繳納出讓成交價。
十四、注意事項及風險提示
1.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2.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競買人應慎重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區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本次探礦權出讓范圍符合正在修編的霍林河礦區總體規劃。本次探礦權出讓區域垂直投影范圍內油氣礦業權設置情況,需競買人自行了解,承擔相應風險。競得的探礦權存在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轉采的風險,競買人應了解,承擔相應風險。
3.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4. 探礦權首次出讓期限為5年,按規定進行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5年。探礦權申請延續登記時應扣減勘查許可證載明面積(已提交資源量的范圍除外)的20%。
5.競得人縮小勘查范圍的,應向出讓人申請探礦權變更登記,出讓探礦權范圍以變更登記后的勘查范圍為準;改變勘查工作對象的,應符合變更礦種有關規定,并向出讓人申請礦探權變更登記,出讓探礦權的勘查礦種以變更登記后的勘查礦種為準,且應在采礦新立時按規定繳納新增礦種采礦權出讓收益。
競得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環境生態,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
6.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規劃區、生態紅線、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軍事設施、文物保護等相關規定,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辈殚_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若存在與已設礦業權范圍重疊,需按要求簽訂互不影響和權益保護協議或出具不影響已設礦業權人權益承諾。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競得人競得探礦權后應提高資源就地轉化率,支持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符合綠色開發理念。
7.競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8.競買人自行承擔交易、政策、不可抗力產生的銀行擔保函經濟風險。
9.該礦業權開發建設后要立足資源就地轉化,符合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要求,支持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10.霍林河煤炭礦區總體規劃正在修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環評批復、礦區總體規劃批復還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市場化出讓后要嚴格按照煤炭礦區總體規劃推進項目相關手續辦理。
十五、對交易礦業權提出異議的方式
如對出讓的探礦權交易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向出讓人提出。
聯系人:王彥?聯系電話:0471-4215471
十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出讓公告等相關信息同時在自然資源部網站、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網站、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站、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上述網站發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二)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項目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三)本次掛牌只接受網上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報價。
(四)本公告所指時間均為北京時間,所指資金均為人民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礦權出讓活動應中止:
1.交易系統受到網絡惡意入侵的;
2.因交易系統遭受破壞或發生電力、網絡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導致交易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3.出讓的探礦權權屬爭議尚未解決的;
4.競得人有礦產資源違法行為尚未處理,或者礦產資源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5.因不可抗力應當中止探礦權交易的其他情形。
(六)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視為競得人違約,交易中心有權解除《成交確認書》。
1.競得人提供的資格審查材料虛假的;
2.競得人隱瞞事實,惡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
3.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
4.公示期間有舉報且經調查核實屬違法違規行為的。
(七)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和通知。
十七、監督投訴電話
監督部門: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聯系人:王彥?聯系電話:0471-4215471
附件:
1.出讓區塊基本情況表
2.出讓勘查區塊范圍2000系國家大地坐標
3.完成互通CA數字證書一覽表
4.申請人一般情況表(格式)
5.競買聲明(格式)
6.《內蒙古自治區霍林河礦區四號井田煤炭資源探礦權掛牌出讓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