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火电竞首页-中国电竞赛事及体育赛事平台

Minerals Information
礦權資源
250115-內蒙古達茂旗鄂黑音烏蘇-爾登敖包螢石礦普查探礦權出讓-礦權資源網(內蒙古)
分享到微信:
報價: 443.07萬
  • 礦權類型
  • 面積 11.0234km2
  • 礦種
  • 儲量

基本情況

詳細信息

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內蒙古自治區達茂旗鄂黑音烏蘇-爾登敖包螢石礦普查探礦權出讓公告

包公資礦交告字〔2025〕第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自然資規〔2023〕6號)、《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工作的通知》(內自然資字〔2024〕512號)規定,經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包頭市人民政府批準,包頭市自然資源局委托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網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1宗探礦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基本信息

礦業權編號[2025]201

1.出讓礦業權名稱:

內蒙古自治區達茂旗鄂黑音烏蘇-爾登敖包螢石礦普查;

2.出讓區塊地理位置: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

3.勘查礦種:螢石;

4.區塊面積:11.0234平方公里;

5.勘查工作程度:草根階段;

6.首次出讓年限:5年,到期后依法依規辦理探礦權延續保留登記;

7.礦區拐點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序號

經度

緯度

1

110°25′16.325″

41°49′06.750″

2

110°25′17.004″

41°47′51.331″

3

110°22′18.688″

41°47′50.395″

4

110°22′18.387″

41°48′21.184″

5

110°21′32.990″

41°48′20.934″

6

110°21′32.545″

41°49′05.562″

1

110°25′16.325″

41°49′06.750″

面積:11.0234平方公里

8.?出讓起始價(萬元):掛牌起始價按照自然資源部、財政部《關于制定礦業權出讓收益起始價標準的指導意見》(自然資發〔2023〕166號)計算,起始價=起始價標準×成礦地質條件調整系數×勘查工作程度調整系數×礦業權面積,出讓起始價33.07萬元人民幣;

9.?礦業權出讓收益率:2.4%(《礦種目錄》內礦種,在開采時需按約定的出讓收益率逐年繳納礦業權出讓益)

10.增價幅度(萬元):人民幣5萬元或5萬元的整數倍;

11.勘查投入要求:滿足國家規定最低勘查投入要求。探礦權人應當自領取勘查許可證之日起,按照下列規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一)第一個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2000元;

(二)第二個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5000元;

(三)從第三個勘查年度起,每個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10000元。

探礦權人當年度的勘查投入高于最低勘查投入標準的,高于的部分可以計入下一個勘查年度的勘查投入。

二、出讓組織基本信息

1.出讓人: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出讓人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南二環11號

2.受托出讓人:包頭市自然資源局

受托出讓人地址:包頭市昆都侖區團結大街129號

受托出讓聯系人:韓先生

受托出讓聯系人電話:0472-6978786(監督電話

3.交易平臺: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地址: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交易大廳(包頭市九原區建華南路市檢察院北)

交易平臺聯系人:郭先生??王先生

交易平臺聯系人電話:0472-6862336

三、競買人資格條件

1.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單位法人;?

2.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規定,競買人需具備與勘查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

3.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4.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點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5.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6.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定;

以上競買人資格條件,如與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以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為準。

四、咨詢報名與競買時間安排

(一)時間安排

1.公告報名期:2025年1月15日9時00分至2025年2月25日17時00分。

2.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25年2月25日16時00分(以到賬時間為準)

3.網上掛牌期:

礦業權編號[2025]201

1)掛牌起始時間:2025年2月26日9:00時;

2)掛牌截止時間:2025年3月14日11:20時;

3)掛牌報價時間:掛牌期間內。

競買人須在網上掛牌期至少進行一次有效報價才有資格參與限時競價期報價。

4.上傳資料截止時間:網上交易結束后,競得人于2個工作日內上傳競買申請材料。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18日11時20分。

5.?資格審核時間:本次礦業權出讓采用資格后審形式,競得人于2個工作日內上傳競買申請材料至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2025年3月1817時00,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上述材料審核,并予以確認

6.簽訂成交確認書時間:競得人在競買資格審查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與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

7.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起5個工作日內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二)報名方式

意向競買人登錄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進行報名,具體操作步驟詳見《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用戶手冊》https://www.btggzyjy.cn/bszn/004004/20200904/31f84155-7317-4f1e-b2c6-26b0b3e76d6a.html操作流程可參照土地競買相關流程相關資料競買人可以從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交易服務欄目中下載并認真閱讀。如在操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平臺聯系。

技術服務聯系人: 邊先生 15661159286

五、CA辦理及獲取出讓須知的途徑?

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互認平臺認證http://110.16.70.82:8084/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才能登錄系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二)《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產)CA辦理指南》https://www.btggzyjy.cn/bszn/004004/20201030/86c398b5-0d5b-4bec-9a21-fba85bc634de.html和《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用戶手冊》https://www.btggzyjy.cn/bszn/004004/20200904/31f84155-7317-4f1e-b2c6-26b0b3e76d6a.html相關資料競買人可以從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交易服務欄目中下載并認真閱讀。????

(三)競買申請人應自行到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下載《出讓須知》。意向競買人在遞交報名申請前自行了解土地權屬、地上地下建設項目及區塊周邊的相關情況。

意向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礦業權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出讓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出讓方式、確定競得人標準和方法

(一)出讓方式

本次出讓方式為無底價的網上公開掛牌出讓,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二)確定競得人標準和方法

掛牌采取增價報價方式,同一競買人可連續或多次報價,初次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否則為無效報價,系統不予接受。

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預競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人為預競得人。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本次掛牌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確定競得人。

七、競買保證金要求的相關事宜

(一)此次探礦權掛牌出讓的競買保證金:

編號[2025]201礦業權的競買保證金為:100萬元。

(二)競買保證金繳納賬號:

開戶行:登錄內蒙古自治區網上交易系統獲取

賬戶名稱:登錄內蒙古自治區網上交易系統獲取

保證金賬號:登錄內蒙古自治區網上交易系統獲取

(三)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由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掛牌成交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并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后,按出讓須知相關規定為符合相關要求的競得人辦理競買保證金的退還手續退還的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

(四)競買人在探礦權競買活動和合同簽訂過程中有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保證金額全額賠償賠付給受托出讓人。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1.提交虛假材料的;

2.競買人隱瞞事實,惡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

3.在探礦權掛牌出讓公告規定的競買有效期內撤回報價的;

4.被確認為競得人后,未按掛牌出讓公告等文件要求簽訂《探礦權成交確認書》、《探礦權出讓合同》的;

5.在公示期間有舉報且經調查核實屬違法違規行為的;

6.未按時足額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的;

7.在競買活動和合同簽訂過程中存在其他違反出讓公告、雙方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

八、出讓合同簽訂和礦業權出讓收益繳納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競得人于20個工作日內與受托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并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自然資源廳、 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內財綜規〔2024〕12號)規定繳納出讓收益,競爭確定成交價一次性征收,在礦山開采時,按出讓合同約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礦權出讓收益。 ??

九、注意事項及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勘查具有投資風險性,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規變化,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投資及安全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受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受出讓人對探礦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二)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的,探礦權的受托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照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三)競買人不得以地質資料不詳、政策發生變化、不可抗力等為由向自然資源部門提出退款、索賠要求。

(四)本次出讓的礦業權僅為該區塊的探礦權,不包括土地、林地、草原等其它使用權。

(五)競買申請人必須通過CA數字證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登錄后所有操作均視為競買人操作或授權操作。競買申請人因其計算機遭遇網絡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遺失數字證書、遺忘或泄露密碼、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競買人參加競買活動使用的計算機或網絡環境遭到人為攻擊和干擾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六)網上交易時推薦用IE10及IE11版本的瀏覽器。

(七)競得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八)?風險提示:掛牌探礦權范圍內涉及草原總面積10.5818平方公里,全部為基本草原;涉及濕地0.2473平方公里。實施探礦作業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臨時征占用草原、濕地手續,臨時使用期間,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臨時使用占用期屆滿后,使用單位應恢復原狀并及時退還。涉及河道管理范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占用河道需報河道主管部門批準,并提供相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的防洪影響評價報告,并制定好安全度汛預案等相關方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二十條“不得在重要河流、堤壩兩側一定距離以內開采礦產資源”的規定,待辦理該探礦權轉采礦權登記手續時,將采礦權范圍避讓相關河道。

十、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交易礦業權有異議的,由受托出讓人包頭市自然資源局和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對交易礦業權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十一、違約責任、爭議處理及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買人、競得人違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接受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保證金將全額賠償賠付給受托出讓人:

1.競買人之間串通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2.競買人弄虛作假,騙取交易資格或競得的;

3.最高報價人在資格審核環節中未在規定時間上傳資料或因自身原因不能通過資格審核的,競買人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4.競得人拒絕簽訂礦業權成交確認書,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

5.競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付清約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的;

6.向主管部門或者交易機構及其成員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7.競得人繳納探礦權出讓收益后,按照相關規定,按探礦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時間申請辦理探礦權登記手續。未按規定繳納探礦權出讓收益的,取消其競得資格,并將其列入無誠信單位名單,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參與包頭市境內所有礦業權公開出讓活動;

8.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的情形;

9.交易過程中發生爭議,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合同未約定的,由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出讓公告等相關信息同時在自然資源部網站、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網站、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站、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發布、包頭市自然資源局網站、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上述網站發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二)本公告所指時間均為北京時間,所指資金均為人民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礦權出讓活動應中止:

1.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受到網絡惡意入侵的;

2.因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遭受破壞或發生電力、網絡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導致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3.公告公示期間出讓的礦業權權屬爭議尚未解決的;

4.交易主體有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逾期不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應當中止礦業權交易的其他情形。

礦業權交易行為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應當及時恢復礦業權交易。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礦業權出讓交易行為終止:

1.受出讓人因有關政策規定、礦業權出讓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等發生重大變化提出終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應當終止交易;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包頭市自然資源局和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和通知。

(六)出讓公告發布期間,公告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按原發布渠道重新發布出讓公告或者變更出讓公告。涉及礦種、范圍、出讓年限等重大變化的,投標截止日、公開拍賣日或者掛牌起始日應當按照20個工作日的時間要求順延。

(七)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八)探礦權首次出讓期限為5年,按規定進行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5年。探礦權申請延續登記時應扣勘查許可證載明面積(已提交資源量的范圍除外)的20%。競得人縮小勘查范圍的,應向受托出讓人申請探礦權變更登記,出讓探礦權范圍以變更登記后的勘查范圍為準;改變勘查工作對象的,應符合變更礦種有關規定,并向受托出讓人申請探礦權變更登記,出讓探礦權的勘查礦種以變更登記后的勘查礦種為準,且應在采礦新立時按規定繳納新增礦種采礦權出讓收益。

(九)競得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環境生態,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

(十)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規劃區、生態紅線、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軍事設施、文物保護等相關規定,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勘查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若存在與已設礦業權范圍重疊,需按要求簽訂互不影響和權益保護協議或出具不影響已設礦業權人權益承諾。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十一)競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十二)涉及地質資料清單詳見出讓須知。

?

????????????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2024年115


  • 回到頂部
  • 電話咨詢
    辦公室:0471-6956888
    劉先生: 13204889955
    申先生: 13739989751
    任先生: 17614898888
  • 在線咨詢